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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不建议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征收,一方面若税务部门来征收,可能会失去其灵活性,相对而言,毕竟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掌握的资源较多,衔接起来可能会出现问题。另外一方面不利于地方政府解决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水利等事关民生问题的资金缺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土地收入事关当地发展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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