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法完成修改,支持三孩配套政策来了!

中国日报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08-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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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17日修订草案提请第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这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又一重大修订。

2002年开始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修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本次修订草案主要集中在实施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方面,同时加强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对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的保障。

明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订稿修改了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将其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妇可生三个孩子。”

怎样理解这个表述的变化?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副院长张力说,将“提倡”表述为“可以”,是关于公民生育权利的更精确的法律表达,公民在履行实施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有权自主决定要孩子。与此同时,修订草案明确了公民有生育三个孩子的权利,有助于界定政府相关责任的范围,如采取各种激励和社会保障措施,以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讲,晚婚晚育压缩了育龄人口的生育时限,成为制约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倡适龄婚育”,也是促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的必要措施。

《计划生育服务》修正案草案明确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的服务内容增加“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应承担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内容新增“优生优育”,并新增“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治”的表述。

宋健说,由于晚婚晚育已经成为社会现实,许多妇女在生二胎、三胎时,可能已经是高龄孕产妇,必须加强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母婴健康;而不孕是造成生育水平低下的原因之一,规范不孕症诊断有助于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满足生育意愿。

提议取消社会抚养费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有关的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挂钩。”

宋健认为,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时期,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措施是一项重要辅助措施。修法的结果是,社会抚养费将退出历史舞台。

张力表示,取消社会抚养费相关条款是为了扫清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障碍,今后将更加依靠惠民措施与生育政策进行有效衔接。

删除部分有关计划生育内容

修改草案删除了部分现行法律对计划生育的相关内容,涉及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有些措辞也有所改变,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改为“卫生行政部门”。

对于此,张力认为,删除这些内容是为了减少生育障碍,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并不意味着取消计划生育,而是更新了计划生育的内涵。

"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三孩的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仍然在计划生育的框架下实施,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观念和方式却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这种表达方式的变化也符合目前的工作形势。”宋健说。

探讨父母育儿假的设立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配套的育儿假、产假。这次修法中增加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的规定,对促进这一政策的实施会起到什么作用?

张力认为,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行业特点和用工结构不同,对父母育儿假的认识也存在一定差异,再加上涉及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规范。

在这里,他说,修订草案在这里增加了,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支持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若能按此完成对该法进行修订,则有立法权的地方可据此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育儿假的内容、条件和时间,深化男女平等,优化家庭内部的分工,将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表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是一项鼓励措施。将来当条件成熟时,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也可通过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育儿假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强化婴幼儿护理服务

修正案草案对积极生育支持的完善增加了不少内容。《办该明确了“国家为采取扶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的扶,特别是针对婴幼儿护理难题,明确提出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建立,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张力表示,完善婴幼儿护理服务,特别是托育服务,是有效提高婴儿生育意愿的重要手段之一。鉴于目前许多家庭因婴儿护理服务缺乏足够支持而不愿生、不敢生的情况,修正案草案系统性地增加婴儿护理服务相关内容,有助于减少家庭顾虑。

为了保证托育服务质量和安全,修订草案还增加了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法律责任一章。

拉拉表示,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轻与轻,法律责任的设定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的要求。这一变化显示出“积极支持生育、主动保障健康、有效提升服务”的态度,有利于促进托育服务水平的提高。并且对虐待婴幼儿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衔接刑法规定,有助于形成有效威慑,确保托育行业的服务质量。

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该修正案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权益方面又增加了一些内容,如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在生育一个孩子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照顾;对于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如果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独生子女,应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救助保障制度。

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是生育政策优化的应有之义。宋健说,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做出了重要贡献。维护其权益、给予必要的照顾和对特殊家庭的全方位帮扶保障,是该政策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体现。

支振锋说,全方位的帮扶保障不仅包括经济上的扶助,还包括医疗保障、养老关怀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措施。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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