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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是一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选择
八月十七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备受关注。他强调,要加强对高收入的管理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收入过高,鼓励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多回报
对收入的合理调节,要明确哪些收入属于过高的收入。
最近几年,以房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暴涨,导致居民被动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高收入群体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投资比例较高,其财产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远远超过了一般工薪族的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的数据,房产占家庭资产的65%-70%,房产增值的收入占到了家庭增值90%以上。在财富聚集和增值方面,可以说房产几乎是公认的最佳资产。所以开征物业税是调节过高收入
(来源:视觉中国)
近十年来,在上海、重庆两地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试点工作中,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
例如,上海主要以多套房业主为主要征收对象,而上海户籍家庭人均可享受60平方米免税面积。对普通家庭的冲击率从0.4%—0.6%降低到了0.6%;而重庆则以独栋别墅、高档豪宅以及无工作、无户口、无工作人员的二套房为征收对象
主要城市房地产统一登记、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方法体系在客观条件上逐步建立,我国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已具备全面展开的条件
从国内的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来看,业内人士预期房产税税率为0.5%—3%,按评估价给予一定的折扣征收,同时给予每位个人一定的免税面
税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指出,我国房地产税还存在房地产评估、征税范围、税率设计、理顺与相关税费关系、征税主体、小产权房等多方面需要
随著问题的逐步解决,业界期望开征物业税,推动整体市场更加理性、长效化,成为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重要机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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